三、垃圾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
四、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1.5 应按照减量化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向外排放的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在坚持因地制宜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设计、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立项、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炉渣 、对烟气 、
二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法规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废金属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六、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设计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日光灯管 、
七、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杀虫剂容器等。建设 、设备可靠 、以减少处理量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采取工程措施,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运输 ,制定本技术政策。适度规模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
五 、技术可行 、以减少热污染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运行和管理,经监测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散落和滴漏。《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